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

轉貼新聞觸法? 傳統媒體新契機

著作權法規範不明 新聞轉貼分享恐觸法
隨著科技發達,資訊的傳輸與流通越來越容易,網友們任意傳閱、轉貼新聞,或是私自蒐集新聞分享的情況也趨之嚴重。事實上,未經媒體授權同意而任意轉貼,或是公開於佈告欄都有侵犯著作權法的可能。(詳全文)

最近看到這樣的新聞,對於許多人來說或許是晴天霹靂的消息,不過站在報業經營者來看,也許是另一個機會,新聞授權與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目前尚處於萌芽階段,各大報業目前對於新聞授權也採取開放態度。

再者,新聞本身是否該列入於著作權的保護依舊有其爭議性,原因在於著作權法中載明「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不在著作權保護之列,換言之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人均得以自由使用。但是這樣的規範依舊有其模糊的解釋空間,因為新聞報導本身因為語氣或是譴辭用句的不同而勢必有相當程度的評論與立場的抒發;這樣一來也會造成模糊空間的無限放大,也因為新聞的著作權法妾身未明,相當程度也使得報業難以在新聞授權的部份獲得商機。

不過在這樣的亂世中,或許更能殺出一條血路,我想如果傳統媒體能抓住轉機,提供使用者更多使用上的協助,譬如客製化的提供專業新聞,並整理產業趨勢、產業脈動等新聞給予專業人士使用,或許也能走出一條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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